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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运会跆拳道比赛在惠州开赛 广东和浙江各摘一金

作者:祝嫣然  较高的电气化率反映出我国电力供给不断增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加快。  2024年我国电气化率约28.8%,较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中国电气化率已经高于欧美主要发达经济体。到2030年,全国电气化率预计将达到35%左右,超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平均水平8到10个百分点。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编制的《中国电气化年度发展报告2025》(下称《报告》)24日在2025年新型电力系统发展(崇礼)论坛上发布,并给出上述结论。-->  报告显示,分区域来看,2024年,京津冀区域、长三角区域、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经济圈电气化率分别达到约21.4%、34.1%、41.7%、29.5%,分别较上年提高0.4个、0.9个、0.9个、1.6个百分点,其中粤港澳大湾区2024年用电量总体与日本处于同一水平区间。  电气化率指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的比重。较高的电气化率,既反映出我国电力供给能力不断增强,也体现出我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步伐加快。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常务副理事长杨昆在论坛上表示,电气化作为衡量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标志,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能源转型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举措,更是解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清洁用能需求的重要途径和方式。目前,世界各国纷纷将电气化作为实现“双碳”目标,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国际能源署提出要将电气化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关键路径。  杨昆表示,随着绿色电气化进程的加快推进,预计今年年底我国将以超过20%的新能源电量占比,拉动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以上,预计到2060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将较2020年实现翻番,电气化率将超过65%,终端用能实现高度电气化。  《报告》提出,我国工业领域电气化率稳中有升,2024年达到约27.7%,较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其中四大高载能行业合计电气化率约18.4%,较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合计电气化率约64.7%,较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消费品制造业合计电气化率约46.0%,较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  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二级巡视员朱璋表示,推动电气化的发展,是实现新型工业化“双碳”目标路线的关键路径,对于提升工业本质安全,培育新质生产力意义重大。  近年来,我国工业领域电气化发展态势持续向好。2024年,全国工业用电量达到6.3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64%。钢铁、石化、有色、建材等重点行业围绕典型工艺环节、电气化升级改造,也开展了很多有益实践。工业电锅炉、建材电窑炉、冶金电炉等主流电气化技术应用持续扩大,电力装备行业发展成绩显著。  朱璋表示,为进一步推进电气化发展,需要从以下三方面做好工作:坚持创新驱动,抢占技术高点;深化工业替代,拓展应用新场景;完善生态体系,营造发展良好环境。  工业是能源主战场。朱璋强调,要坚定不移深化电能替代,在过程替代中再深化,在钢铁、建材、有色等高耗能行业加快推广电炉炼钢等替代工艺技术。在设备替代上再提速,全面淘汰低效电机、变压器,大力推广应用高效、节能和变频调速设备,推动系统功能改造。在供热替代方面也要再突破,在稳定可靠的地区,鼓励将燃煤、燃气、工业锅炉替代为电锅炉,尤其是可再生能源富集地区要先行先试。 【编辑:于晓艳】

全球媒体聚焦|多国媒体称中国宣布在世贸不寻求新的特别待遇体现大国责任

新华社杜尚别9月26日电 通讯|“在小小棉花里找到通向幸福的路”——中塔农业合作造福当地百姓   新华社记者陈汀 苟洪景 赵宇   9月中旬,塔吉克斯坦西南部哈特隆州丹加拉区一处田地里,采棉机发出轰鸣声,在棉田里采摘成熟的棉花。雪白的棉花经机械采收、压缩打包后,变成一个个饱满的棉包,整齐码放在田间。   “今年棉花长得好,是个丰收年!”来自中国的种棉专家刘家显顶着晌午的骄阳,向新华社记者详细介绍着,汗水浸湿了他的衣衫。-->   带着用中国技术助力当地多产棉、产好棉的心愿,刘家显来到塔吉克斯坦工作已是第16个年头。“丹加拉地区地处瓦赫什河谷,昼夜温差大,光照时间长,气候水文条件非常适合棉花生长,是知名的棉花产区。但由于农田设施老旧和技术落后,产量总上不去。”   2014年,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推动下,中塔合作项目丹加拉农业纺织产业园应运而生。产业园发挥中塔产能互补优势,建立了囊括棉花种植、皮棉加工、纺纱、织布、印染、成衣的全产业链示范园区,让当地棉花走上从单一原材料出口向高附加值产品出口的产业蜕变道路,带动当地民众就业增收。   “以前,当地棉花亩产约100公斤。近年来,我们用中国技术对土壤和棉田灌溉系统进行改造,与当地人分享种子技术和棉花栽种技术,现在收成能达到亩产400多公斤。”刘家显自豪地说,“现在,塔吉克斯坦棉农一说到中国技术就竖起大拇指。”   随着中国和塔吉克斯坦双边合作不断深入,10余年间,产业园从一期项目发展壮大到四期,中塔“一带一路”合作成果让当地老百姓鼓了腰包、添了笑意、甜了心坎。   学习中文6年、曾在中国留学的24岁塔吉克斯坦小伙卡尤莫夫是产业园翻译。作为丹加拉本地人,他一毕业就来到产业园,刚工作3个月。卡尤莫夫对自己的职业前景充满期待。   “我很自豪,我的家乡小城能迎来大产业,在小小的棉花里找到通向幸福的路。”卡尤莫夫说,“乡亲们得到体面的薪水和专业职业技能培训,年轻人再也不用远离家乡去打拼了,当地人都以在产业园工作为荣。”   记者走进产业园看到,生产车间敞亮整洁,不少纺织器械都是中国制造。当地工人正专心致志地进行印染、缝纫等工作,其中女员工占据相当比例。   “感谢家门口的工厂让我实现成为职业女性的梦想。”产业园缝纫工达夫拉托娃说,当地女性以前大多是家庭妇女,在家照顾孩子或做一些食品去集市出售。   “我很珍惜在这里的工作机会。工厂工作让我感到新鲜,我总是忍不住想多学一些、再多学一些。”现在,达夫拉托娃不仅熟练掌握纺织和缝纫技术,还学会了服装设计,并在自学中文。   科西莫夫从工厂建设之初就参与建筑工作,如今十多年过去,他已从建筑工成长为工厂的技术骨干,与中国同事成为知心朋友。   “在工厂工作十余年间,我从体力工成长为技术工。刚开始我什么都不懂,多亏两位中国师傅悉心教我技术,教会我如何缝纫、如何操作设备。”科西莫夫说,“感谢中国师傅让我们学会一技之长,在职业成长过程中实现人生价值!” 【编辑:付子豪】

中国政府与非洲联盟签署科技合作谅解备忘录

央视网消息:当秋日的风开始裹着桂香的甜,秋日的阳光也铺展了人们对国庆假期的期待,拨动心弦。再过几天就是国庆节了,这两天,在大江南北,在街头巷尾,正酝酿着盛大的一抹红色。  在山西省太原市,当地的大街小巷被装扮一新,道路两旁五星红旗飘扬,营造最美“中国红”,处处洋溢着喜庆热烈、文明祥和的国庆氛围,绘就城市里最美的风景线。  这两天,河南郑州街头的节日氛围日渐浓厚。39条重点路段悬挂起鲜艳的五星红旗,将城市装扮得格外喜庆。  “中国红”还藏在孩子们的剪纸作品里,挂在公园里的红灯笼上,也飘扬在新疆喀什边防巡逻队员的心中。不必说“盛装”与“浓情”,只这风里的香、街头的红,就藏着所有人对祖国最朴素的欢喜,像桂花开得自然,像红旗飘得耀眼,把满心的敬意与祝福都融进了这秋光里的每一处细节。-->  在重庆渝中区,当地在长江大桥等20条重要路段以及城市交通要道、旅游景点周边的道路灯杆上悬挂了4000余面五星红旗。五星红旗整齐划一,与成荫的绿树和蓝天白云相互映衬,将城市妆点得格外喜庆。  在四川绵阳北川新县城,从城市主干道到商业街区都挂满了鲜艳的五星红旗。不仅为城市增添了浓厚的节日氛围,更点燃了市民心中炽热的爱国情怀。  为迎接国庆佳节,当地的商业街区还布置了大量具有国庆特色的景观,通过灯光秀、音乐等元素打造沉浸式节日场景。  同样,这几天,江苏多地也在打造浓浓的节日氛围。在南通濠河边,鲜艳的国旗像一簇簇跳动的火焰,与濠河的粼粼波光、两岸的绿树葱茏交相辉映,构成了一幅流动的“中国红”画卷。  无锡、扬州等地还为绿化带更换了草花,矮牵牛、孔雀草、鸡冠花、一串红,以红黄色为主,色彩鲜艳,烘托出了热烈的国庆氛围。  北京:初秋繁花满京城 喜迎双节氛围浓  此外,这个假期,景山、北海等北京市属公园也精心打造了花坛、花境,以花为媒设立游客打卡点位,目前,相关布展已经全部完毕。  在景山公园的东门,布置了一个叫作“嘉和东冉”的花坛,许多市民游客在这里拍照打卡。这个花坛以中式窗框为背景,下面是用四季海棠等不同花材组成牡丹造型,中间还有动态的蝴蝶、牡丹科技装置作为点缀。来到花坛的背面,又是另一番景象了,一只由不同花材搭建的可爱的景山猫,与背景的牡丹、蝴蝶等共同构成一幅生动和谐的自然画卷。  而在北海公园,一处立体花坛微缩景观复原了昔日皇家园林的殿宇,大气恢弘。这个“一池三山”的主题花坛采用无土装置技术勾勒出三山轮廓,搭配可控式雾气系统,烘托出云雾缭绕的氛围。  除了公园,100个“金角银边”城市微花园已在北京街角亮相,吸引了不少市民、游客停留打卡。  陕西:多家博物馆双节期间推出“加长待机”服务  为迎接国庆、中秋假期旅游高峰,陕西多家重点文博单位近日集中发布公告,对开放时间进行了调整。在双节假期里,将实行延时开放、增加门票供应、加强服务保障等便民惠民措施,让更多游客有机会走进“一眼千年”的文化长廊。  以秦始皇帝陵博物院为例,10月1日至7日,检票时间提前至7时30分,停止检票时间推迟至18时,游客可以避开高温和拥挤时段。  黑龙江:热度攀升 旅游预订量同比增长超八成  随着国庆、中秋的临近,黑龙江旅游市场热度也持续攀升,当地推出丰富的旅游产品满足游客需求。  秋天的黑龙江层林尽染、五彩斑斓,结合独特的秋日景观,黑龙江文旅部门推出串联哈尔滨、伊春、黑河的金秋特色旅游线路,供游客赏秋看景。此外,结合红色文化,当地推出“林海雪原·抗联之路”,涵盖黑龙江最具代表性的红色景点。  记者了解到,国庆中秋期间,黑龙江省还将举办各类特色文旅活动500余场。部分景区、酒店推出“票根”活动,游客凭票根可以在多个景点、酒店享受优惠。  今年1至8月,黑龙江省累计接待游客1.84亿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2501.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9%和21.2%。根据黑龙江省文旅厅统计,截至目前,当地国庆中秋假期旅游持续火爆,预订量同比增长81%。 【编辑:王琴】

江西九江:水上实战比武砺精兵

中新网成都9月25日电(杜成)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公司资阳天然气净化厂第Ⅰ列装置25日开始进气,标志着国内单套处理规模最大、新能源装机总规模最大、智能化建设水平最高的含硫天然气净化厂正式投产,将有效解决四川盆地川中古隆起地面生产瓶颈,进一步提升产能释放能力。西南油气田资阳天然气净化厂进气成功。西南油气田 供图  2025年,西南油气田将建成年产500亿方大气区,川中古隆起是公司天然气规模上产的主战场。西南油气田总经理雍锐介绍,今年,随着勘探开发力度进一步加大,川中古隆起累计钻获17口百万方高产气井,后续日产能将大幅提升,但受制于区域天然气净化能力,天然气“产得出、输不出”成为制约产能发挥的最大瓶颈。  据了解,资阳天然气净化厂设计年处理原料气40亿方,单套装置日处理规模达720万方。项目采用模块化设计和建造模式,建设工期11个月,较传统净化厂建投工期减少5个月、投资降低30%,刷新国内常规含硫天然气净化厂建设纪录。资阳天然气净化厂首次采用ORC低压蒸汽发电,新能源总规模达4330千瓦。通过余压发电、余热回收、光伏发电等利用模式,预计全年可节电3738.4万千瓦时、减排二氧化碳2.13万吨,单位能耗较同规模净化厂降低约21%,实现“生产清洁能源”与“自身低碳运行”的双重突破。  该厂采用智能化与自主化深度融合模式,实现国内天然气净化领域的首次数字化正向交付,同步建成APC先进控制、智能巡检、动设备在线监测等25项智能系统,实现生产全过程智能化管理,效率提升37%。更关键的是,该厂在我国首次成功应用“CPO氧化吸收工艺包+专利溶剂”,彻底打破国外技术垄断,节约引进费用2000万元,实现核心技术自主可控。青山环抱下的资阳天然气净化厂。西南油气田 供图  西南油气田执行董事、党委书记何骁表示,随着资阳天然气净化厂建成投产,川中古隆起日产气量将达到5700万方以上,基本建成年产200亿方特大型气田。(完)--> 【编辑:胡寒笑】

为守护好共同的地球家园积极行动——习近平主席视频致辞为全球气候治理指引方向凝聚力量

中新网9月27日电 据英国《卫报》报道,美国国务院当地时间26日表示,将吊销哥伦比亚总统古斯塔沃·佩特罗的签证,原因是他在纽约亲巴勒斯坦街头抗议活动中采取“煽动性行动”。  报道称,美国国务院表示:“哥伦比亚总统佩特罗站在纽约街头,敦促美国士兵违抗命令并煽动暴力。由于佩特罗的鲁莽和煽动行为,我们将吊销他的签证。”  佩特罗26日在其社交媒体账户上分享了一段他在纽约街头向一大群人演讲的视频。  “从纽约这里,我要求所有美国士兵不要用枪指着人类。违抗特朗普的命令!服从人类的命令!”佩特罗说。-->  据哥伦比亚媒体报道,佩特罗26日晚间已从纽约飞回波哥大。  佩特罗此前在纽约参加联合国大会,他在大会上的演讲中严厉谴责了特朗普政府,并呼吁对美国最近袭击加勒比地区船只的行为进行刑事调查。  哥伦比亚内政部长表示,应该吊销的是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的签证,而不是佩特罗的签证。 【编辑:郑云天】

世贸组织总干事:中国不寻求新的特殊和差别待遇发出支持世贸组织改革强有力信号

中新网9月26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为认真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各级检察机关依法推动减刑、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选编了“罪犯门某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等8件案例作为刑罚变更执行监督案件典型案例。现印发你们,供参考借鉴。-->案例一罪犯门某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  【关键词】  暂予监外执行监督 实质化审查 收监执行 检察一体化  【要旨】  检察机关在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应当将罪犯病情及病情诊断书作为审查重点,结合罪犯原判决案情和保外就医严重疾病类型,开展实质化审查。要充分运用好实地走访、司法鉴定等方式,发挥检察一体办案优势,凝聚监督合力。  【基本案情】  罪犯门某,男,1986年4月出生,户籍所在地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  2023年7月31日,门某因犯诈骗罪被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和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刑期至2027年11月21日止。判决生效后,门某以其患有肺腺癌为由,向和平区法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2023年12月11日,和平区法院委托盘锦辽油宝石花医院对门某进行病情诊断,罪犯病情诊断书载明门某“胸水查见肿瘤细胞,为腺癌;肺穿刺为腺癌,为非临床治愈期的恶性肿瘤”。2024年2月7日,和平区法院作出对门某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同日,门某在其居住地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某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线索发现。2024年3月,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沈阳市检察院)对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和平区检察院)门某暂予监外执行案进行审查,结合门某犯罪情节、从业经历、病情诊断时间等,发现其患病真实性存在疑点,遂开展调查核实。  调查核实。沈阳市检察院重点围绕罪犯门某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开展以下调查核实工作:一是指派法医进行专业论证。经法医对门某病情诊断及复查材料深入审查发现,门某在判决生效短时间内即诊断为肺腺癌,而其5个月前在同一家医院进行双肺CT检查时未见异常,病情发展进程及部分病情指标异常。为进一步查明事实,办案人员前往医院调取了门某的全部诊疗档案资料,并与法医全面分析研判。二是组织病情复查。经调查,门某在被诊断为肺腺癌后,一直在某三级医院治疗且在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前一直规律化疗,之后却未再进行化疗,明显不符合治疗规律。法医随即将新提取到的门某血液样本及其病情确诊时肺组织病理标本委托鉴定,进行病情复查。经DNA比对,确定门某血液样本与肺组织病理标本不属于同一人。  监督意见。2024年10月18日,沈阳市检察院将门某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线索移送至和平区检察院。2024年11月5日,和平区检察院依法向和平区法院制发《纠正不当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意见书》,要求重新核查门某暂予监外执行决定。  监督结果。2024年12月6日,和平区法院对门某作出收监执行决定,其暂予监外执行的十个月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同日门某被收押执行。沈阳市检察院经调查,将涉嫌帮助伪造证据罪的相关线索依法移送公安机关。2025年5月19日,铁西分局以帮助伪造证据罪对相关人员开展立案侦查。  【典型意义】  (一)人民检察院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应结合罪犯原判案情,对病情诊断进行实质化审查。在办案过程中,应结合罪犯原判决案情和保外就医严重疾病类型,围绕罪犯病情诊断及治疗效果,主动向医院工作人员、监管人员、社区群众等了解罪犯实际病情和日常表现。对病情诊断存疑的罪犯,可以重新组织司法鉴定进行;对病理检材真实性存疑的,可通过DNA比对等方法进行来源鉴定。  (二)人民检察院在监督办案过程中,应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加强与检察技术部门协作,借助专业技术力量提升监督办案的专业性和精准性;加强与检察侦查部门协作,完善信息共享、实现联动办案。深化落实“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加强对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全程监督。深化协同履职,深挖伪造病情、诊断造假等相关职务犯罪线索,并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办理。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二百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二十九条、第六百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六条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案例二罪犯郝某某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  【关键词】  暂予监外执行监督 虚假证明材料 不计入执行刑期  【要旨】  人民检察院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应当将罪犯病情矛盾点和指标异常变化作为审查重点,通过书面审查、对比分析、谈话询问、调取原始检查单据和医疗记录等方式进行深入审查。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依法提出监督意见,并注重深挖相关职务犯罪线索。  【基本案情】  罪犯郝某某,男,1966年10月出生,户籍所在地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  2010年8月10日,郝某某因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河南省舞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刑期至2025年3月31日止。2010年11月25日,郝某某被交付河南省第一监狱服刑。2013年9月27日、2014年3月25日,河南省监狱管理局以郝某某患有高血压Ш期、心功能Ш级等疾病,先后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六个月、二个月;2014年5月19日、2014年11月20日,以郝某某患尿毒症终末期等疾病,又先后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六个月;2015年5月15日,又依据相同病情,决定对其继续暂予监外执行。2017年10月10日,河南省监狱管理局以郝某某病情好转、违反有关监督管理规定为由,决定对其予以收监执行。2023年5月8日,郝某某被调监至河南省豫北监狱(以下简称豫北监狱)服刑。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线索发现。2021年9月,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在对河南省第一监狱开展交叉巡回检察中,对在保外就医期间又涉嫌犯罪的郝某某进行了重点审查,发现其尿毒症病发过程异常、与发病前手术病历矛盾,其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存疑,遂指定新乡市人民检察院开展调查核实。  调查核实。新乡市人民检察院重点围绕罪犯郝某某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开展以下调查核实工作:一是对罪犯郝某某尿毒症病情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调取郝某某保外就医期间的医疗病历、透析治疗记录等医疗卷宗材料,并对其体征进行查看,发现郝某某未进行过肾移植手术,相关指标不符合尿毒症患者特征。在对负责郝某某尿毒症治疗的医护人员询问后发现,郝某某在医生王某某、喻某某帮助下伪造尿毒症治疗病历,查证了其尿毒症病情造假的基本事实。二是对郝某某心功能Ш级病情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对比分析郝某某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进行肺大泡手术的病例材料,发现在心功能Ш级的病情下基本不具备进行肺大泡手术的条件,心功能Ш级病情存在造假嫌疑。遂进一步询问了负责心脏彩超检查的医生牛某某,发现其为帮助郝某某伪造患有心功能Ш级疾病、篡改心脏彩超检查相关指标的事实。三是对相关司法工作人员的行为和责任进行调查核实。通过对涉案医生以及郝某某亲友的询问以及大数据关联分析,发现多名监狱民警、鉴定机构人员、社会医院人员在郝某某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存在收受财物后通风报信、伪造材料、不正确履职等行为,已涉嫌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犯罪。新乡市人民检察院立即将相关渎职犯罪线索报请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  监督意见。2023年5月8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据新乡市人民检察院的调查结果,向河南省监狱管理局提出纠正罪犯郝某某历次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监督意见。河南省监狱管理局采纳了检察机关的监督意见,并通知豫北监狱启动相关程序。2023年7月10日,豫北监狱向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对郝某某暂予监外执行期间不计入刑期的建议。  监督结果。2023年7月18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罪犯郝某某的监外执行期间(共计四年零十二天)不计入刑期。新乡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先后对监狱民警陈某某、张某某、马某某等9人立案侦查,上述人员先后被判处六个月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典型意义】  (一)人民检察院要加强对暂予监外执行重点环节、关键人员、证明材料的实质化审查,依法提出监督意见。针对违法保外就医通常存在内外勾结、多人配合的特点,特别是对于多次续保的案件,在监督工作中应当强化关联审查意识,围绕相关罪犯历次保外就医的程序启动、组织鉴定、实地考察、审核把关等重点环节进行审查,对参与评议、汇报、评审、提请、决定工作的重点人员进行逐人审查,从而完整还原违规违法暂予监外执行的整个过程,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依法提出将其暂予监外执行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的监督意见。  (二)人民检察院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应当注重发现违规违法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背后的相关职务犯罪线索。人民检察院在纠正违规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过程中,应围绕产生问题的重点环节、重点人员进行全流程、全方位深挖细查,对可能存在共犯关系的医疗机构人员、鉴定人员以及罪犯亲属等进行全链条查处,最大限度提升监督质效,确保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二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三十二条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六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二条案例三罪犯王某刚减刑监督案  【关键词】  再审改判 重新报请减刑 悔改表现认定  【要旨】  人民检察院对再审改判致原减刑裁定自动失效的情形,除改判无罪外,应监督刑罚执行机关及时报请人民法院对罪犯重新裁定减刑。对重新报请减刑监督案件,应全面审查原减刑裁定依据的证据材料,综合罪犯犯罪的性质、社会危害程度、服刑期间改造表现等情况判断罪犯是否符合减刑条件。对证明罪犯悔改表现的自书材料等证据存在问题且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不应认定罪犯确有悔改表现。  【基本案情】  罪犯王某刚,男,1980年7月出生,户籍所在地天津市西青区。  罪犯王某刚因与他人共同犯罪,于2012年7月2日被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附带民事赔偿人民币125500.57元,同时认定王某刚构成自首。后同案犯提出上诉,2012年11月2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2年12月6日,王某刚被交付天津市津西监狱执行刑罚,后调入天津市李港监狱服刑。2015年3月31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王某刚减去有期徒刑一年。2015年4月30日,王某刚刑满释放。因被害人申诉,经检察机关抗诉,2024年1月22日,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再审认定王某刚不构成自首,维持原审对其定罪和附带民事赔偿判项,改判王某刚有期徒刑五年,同时认定原减刑裁定自动失效,刑期自2024年2月2日至2025年8月1日。2024年4月24日,王某刚被交付天津市津西监狱执行刑罚,同年5月15日调入天津市河西监狱(以下简称河西监狱)服刑。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线索发现。2024年7月,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下简称天津一分院)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发现,罪犯王某刚再审改判后监狱一直未报请法院重新裁定其原判决执行期间被裁定减去的刑期。天津一分院遂针对该问题开展调查核实。  调查核实。天津一分院围绕监狱是否应报请重新裁定减刑以及王某刚是否符合减刑条件,开展以下调查核实工作:一是核实监狱报请王某刚重新裁定减刑的情况。经调阅档案、向相关人员了解情况,查明王某刚属于因再审改判致原减刑裁定自动失效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以下简称《减刑假释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监狱应当及时报请法院重新作出是否减刑的裁定,但河西监狱未依法及时向人民法院报请。二是全面审查王某刚原减刑裁定依据的证据材料。经审查发现,王某刚系故意伤害犯罪,有二次犯罪前科且系累犯,服刑期间反映其认罪悔罪态度的多份《半年评审鉴定表》、思想汇报等自书材料非同一笔迹书写。三是对王某刚自书材料存在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经审查发现,王某刚2015年减刑考核期内共5份自书材料,字迹不一致。经委托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进行笔迹检验鉴定,上述自书材料中的4份非王某刚本人书写。王某刚也无法对其作出合理解释。经询问王某刚及时任管教民警、审阅当年减刑案卷,发现王某刚具有文字书写能力,不存在特殊原因致不能书写的情形。  监督意见。天津一分院调查后,于2024年7月监督河西监狱启动重新报请法院裁定减刑程序。2024年9月19日,河西监狱就拟对王某刚提请减刑九个月征求检察机关意见。天津一分院经全面审查王某刚原减刑裁定依据的证据材料,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认定罪犯王某刚确有悔改表现,不符合减刑法定条件,于2024年10月17日向河西监狱提出不建议对王某刚予以减刑的检察意见。河西监狱采纳检察机关意见,于2024年11月4日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重新裁定对王某刚不予减刑的意见。  监督结果。2024年12月11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罪犯王某刚不予减刑。  【典型意义】  (一)人民检察院对于再审改判致原减刑裁定自动失效的情形,除改判无罪外,应监督刑罚执行机关及时报请法院对罪犯重新裁定减刑。根据《减刑假释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再审裁判改变原判决、裁定的,原减刑、假释裁定自动失效,执行机关应当及时报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重新作出是否减刑、假释的裁定。人民检察院可以通过查阅罪犯档案、开展个别谈话、受理控告申诉等方式,重点审查因再审等原因被改判的罪犯是否存在原减刑裁定自动失效需要报请重新裁定的情况,发现刑罚执行机关未及时启动报请程序的,应依法监督纠正。  (二)人民检察院办理再审改判后报请重新裁定减刑的监督案件,应全面审查罪犯是否符合减刑条件。案件办理过程中,应对原减刑裁定依据的证据材料进行重新审查,并考虑犯罪性质、社会危害程度、一贯表现等各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判断。针对证明罪犯确有悔改表现的自书材料等证据存在疑问的,可以围绕形成问题原因、能否合理解释、对悔改表现的影响等要素进行调查核实。经审查不能认定罪犯确有悔改表现的,依法提出建议不予减刑的检察意见。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案例四罪犯王某星减刑监督案  【关键词】  撤销减刑 调查核实 借卡消费 违规“捎买带”  【要旨】  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监督案件,应当加强对“借卡消费”、违规“捎买带”等违规违法问题的调查核实,准确认定罪犯是否“确有悔改表现”。发现减刑裁定不当的,依法监督人民法院撤销不当减刑裁定,对发现的监管民警违规违法问题线索,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基本案情】  罪犯王某星,男,1988年12月出生,户籍所在地湖北省老河口市。  2013年3月14日,王某星因抢劫罪被湖北省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刑期至2027年7月5日止。2013年4月3日,罪犯王某星被交付湖北省襄北监狱服刑(以下简称襄北监狱)。服刑期间,分别于2016年5月6日、2022年6月27日被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八个月、二个月。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线索发现。2023年11月,襄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下称襄阳城郊院)派驻襄北监狱检察室在与刑满释放罪犯谈话时,发现罪犯王某星在2022年6月27日减刑的考核期内存在“借卡消费”等违法行为,原减刑裁定可能不当。  调查核实。襄阳城郊院以罪犯王某星在已裁定减刑的考核期内是否存在违反监规行为及监狱民警是否存在违法行为为重点,开展调查核实工作:一是调查核实罪犯王某星“借卡消费”问题。审查王某星减刑案卷中计分考核、立功奖惩、评审记录、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等材料,发现王某星虽然财产性判项已经履行完毕,但违反罪犯零用金管理要求,于2019年12月至2021年5月期间利用罪犯林某某、高某的账号,违规个人消费1.25万元。二是调查核实违规“捎买带”问题。经调查查明,2018年至2022年,罪犯王某星请托管教民警谢某某、黄某某利用管教民警的身份便利,先后多次私自为罪犯王某星传递香烟、茶叶、槟榔、书籍及衣服、袜子等违规物品。三是调查核实罪犯王某星违反亲情电话管理问题。通过复听王某星会见和亲情电话录音,发现王某星违反会见通信管理规定,编造刑满罪犯唐某某为其亲属关系拨打亲情电话,向唐某某打听监外情况及让其亲属在监外找关系携带物品进监的事实。  监督意见。襄阳城郊院根据调查核实情况,认为罪犯王某星使用他人账户消费、转账,违反了罪犯零用金管理制度,于2023年12月1日向襄北监狱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监狱撤销罪犯王某星相关奖励及所获的减刑,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认为民警谢某某、黄某某违反规定私自为罪犯传递物品,于2023年12月25日向襄北监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建议纠正处理;认为罪犯王某星存在请托民警传递信件或者物品等行为,不能认定确有悔改表现,于2024年1月24日向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纠正不当减刑裁定意见书》,提出撤销减刑裁定的意见。  监督结果。襄北监狱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对罪犯王某星给予警告处分,撤销其违法获得的表扬奖励,并集中开展“借卡消费”、违规“捎买带”等违规问题专项清查防范工作。2024年2月2日,襄北监狱给予民警谢某某、黄某某警告等处分。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意见,于2024年3月26日裁定撤销罪犯王某星2022年6月27日的减刑。  【典型意义】  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减刑监督案件时,应当加强对“借卡消费”、违规“捎买带”等违规违法问题的调查核实。既要审查罪犯交付执行后的一贯表现,也要审查罪犯的犯罪性质、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等;既要审查罪犯劳动改造、监管改造等客观方面的表现,也要审查罪犯思想改造等主观方面的表现。对“借卡消费”、违规“捎买带”、计分异常、奖惩不适当等违规违法问题,应当充分行使调查核实权,通过与刑满释放人员谈话、复听会见和亲情电话录音、数据对比、查看监控视频等方式,准确认定罪犯是否“确有悔改表现”。同时要深挖违规违法减刑背后可能存在的职务犯罪等问题线索,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依法立案侦查,属于其他机关管辖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办理。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第一条、第二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第二十二条案例五罪犯王某减刑监督案  【关键词】  有期徒刑减刑 实际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 先行羁押 刑期折抵  【要旨】  人民检察院办理有期徒刑减刑监督案件时,应当准确把握“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二分之一”的期限。实际执行刑期应当包含罪犯在监狱内服刑刑期和送交监狱执行前的羁押期限。对于监狱未考虑罪犯已羁押期限,仅以该犯在狱内服刑期限未达到“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为由不予提请减刑的,检察机关应当监督纠正。  【基本案情】  罪犯王某,男,1993年1月出生,户籍所在地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  2021年11月6日,王某伙同陆某因涉嫌强奸罪被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传唤,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10日被逮捕。2022年5月20日,王某被提起公诉,法院因新冠疫情原因决定中止审理。2022年11月22日,王某因犯强奸罪系从犯且未遂,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至2024年11月5日止。王某同案犯陆某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3月29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3年6月20日,王某被交付上海市新收犯监狱执行,后调监至上海市白茅岭监狱服刑。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线索发现。2024年7月,上海市军天湖农场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军天湖检察院)派驻上海市白茅岭监狱检察室在日常检察中发现,白茅岭监狱以罪犯王某在监狱服刑的时间无法满足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为由,未将其列入拟提请减刑名单。军天湖检察院认为监狱对王某不予减刑的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遂开展调查核实。  调查核实。军天湖检察院围绕罪犯王某是否符合减刑条件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调取起诉书、刑事判决书、刑事案件执行通知书等原始档案材料,查明王某在被交付监狱执行前,因检察机关延长审查起诉期限、退回补充侦查,法院中止审理、同案犯上诉等司法程序,已被先行关押一年七个月,超过其三年有期徒刑刑期的一半,致使其交付执行后在监狱服刑时间不足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是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察官联席会议集体讨论认为,法律和司法解释对减刑案件中“不少于原判刑期二分之一”的实际执行刑期起算点没有明确规定,但监狱以交付执行之日开始计算实际执行刑期,不符合刑法中刑期折抵的基本原理,且与假释刑期折抵的做法不一致,应当予以监督纠正。三是对罪犯王某减刑条件进行实质化审查。经审查王某的自书材料、计分考核情况、遵守监规纪律情况、认罪悔罪评估意见表等材料,了解其交付监狱执行前关押期间的表现情况。王某服刑期间能够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超额完成劳动任务,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可以适用减刑。  监督意见。军天湖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罪犯王某确有悔改表现,合并计算送交监狱执行前的羁押期限和入监服刑期限后满足“实际执行刑期不少于原判刑期二分之一”的要求,符合减刑的条件。2024年7月24日,军天湖检察院向白茅岭监狱书面提出对王某报请减刑的检察意见。白茅岭监狱采纳军天湖检察院的意见,于2024年7月30日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报请对罪犯王某予以减刑一个月。  监督结果。2024年8月30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王某减去有期徒刑一个月。后军天湖检察院与辖区内监狱、法院形成类案办理共识,办理3件同类型有期徒刑减刑监督案件,均获法院裁定支持,取得良好办理效果。  【典型意义】  刑法规定有期徒刑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二分之一”的期限,应当包含罪犯在监狱中服刑刑期和送交监狱执行前的羁押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罪犯被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至被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前一直处于人身自由被剥夺的状态,该期限应当包含在刑法规定的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二分之一”的期限内,这符合刑法中的刑期折抵基本原理,能够充分保障罪犯合法权益,也与司法解释等规定中对假释罪犯计算实际执行刑期时折抵先行羁押期限的做法相协调。检察机关办理该类罪犯减刑时,要对罪犯刑期计算、送交监狱执行前羁押期间表现和狱内服刑表现等进行全面审查。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第七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六条、第二十三条、第四十条案例六罪犯田某减刑监督案  【关键词】  没收财产判项 终结执行 确有悔改表现 实质化审查  【要旨】  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监督案件,应当准确把握罪犯没收财产判项执行情况与“确有悔改表现”认定之间的关系。没收财产判项的执行应以判决生效时罪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为限,除罪犯具有隐匿财产、妨害执行等法定情形外,不应因罪犯没收财产判项未执行完毕对其从严适用减刑。检察机关应重点审查罪犯是否有隐匿财产、妨害执行等情形,保证国家法律在减刑案件中准确适用。  【基本案情】  罪犯田某,男,1987年10月出生,户籍所在地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  2010年6月13日,田某因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田某上诉后又撤回上诉,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8月6日裁定准许撤回上诉。2010年10月22日,田某被交付陕西省汉中监狱执行刑罚。判决生效后,田某主动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3000元,用以执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刑罚,除此以外法院未查到其名下有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2013年4月25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罪犯田某从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后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法院分别于2015年10月12日、2018年6月14日、2021年12月20日对田某裁定减刑一年九个月、六个月、六个月,刑期至2029年10月24日。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线索发现。2024年9月,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检察院驻汉中监狱检察室(以下简称汉中监狱检察室)收到监狱服刑人员田某来信,称其原判财产性判项是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已收到法院终结执行裁定,但监狱以其财产性判项未执行完毕为由拟扣减其相应减刑幅度。  调查核实。汉中监狱检察室针对罪犯田某从严减刑的问题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对罪犯申诉情况调查核实。汉中监狱检察室及时审查罪犯田某的减刑卷宗,并与监狱沟通,查明法院依据财产刑终结执行的相关规定,对田某裁定为“对执行案件终结执行”,监狱据此认为,田某没收财产判项未执行完毕,故在提请减刑时从严掌握。二是全面审查罪犯减刑条件。经综合审查田某服刑期间改造表现材料,其能够遵守监规纪律,真诚认罪悔罪,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完成劳动任务,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可以适用减刑。三是核查罪犯田某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汉中监狱检察室通过向执行法院、罪犯田某所在社区沟通了解、与田某的管教民警和同监区罪犯谈话等方式,结合罪犯田某的终结执行裁定、个人财产申报、狱内消费记录及狱内账户明细等材料,认定田某在判决生效时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田某不具有隐匿财产、妨害执行等情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审查财产性判项执行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财产性判项执行规定》)第九条,不影响对该犯确有悔改表现的认定,不应从严适用减刑。四是开展类案梳理。汉中监狱检察室及时对在办的同批次案件进行审查,发现了其他5件与田某情况类似的案件,该5名罪犯被判决没收财产,法院出具执行裁定的结论均为“对执行案件终结执行”,监狱同样以财产性判项未执行完毕为由从严掌握提请减刑幅度。  监督意见。汉中市人民检察院认为,监狱在未发现罪犯田某具有隐匿财产、妨害执行等法定情形下,以田某没收财产判项执行情况对其从严适用减刑不符合相关规定,遂于2024年11月7日向汉中监狱提出调整田某减刑幅度的监督意见。汉中监狱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将田某拟减刑幅度由五个月调整为六个月,并于2024年11月26日向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减刑。同时,汉中市人民检察院监督汉中监狱对另外5件情况类似的减刑案件一并调整减刑幅度。  监督结果。2025年1月22日,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罪犯田某裁定减刑六个月。此案办理后,汉中市人民检察院与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汉中市辖区内的两所监狱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对没收财产判项执行与减刑的关系等问题达成共识。  【典型意义】  (一)对于涉没收财产判项罪犯,没收财产判项的执行应以判决生效时罪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为限,未发现其具有隐匿财产、妨害执行等法定情形的,一般不应因其没收财产判项未执行完毕而从严适用减刑。根据《财产性判项执行规定》第九条,判处没收财产的,除具有隐匿财产、妨害执行等法定情形外,没收财产判项执行情况一般不影响对罪犯确有悔改表现的认定。根据法律规定,没收财产判项的执行应以判决生效时罪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为限,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没收财产判项罪犯减刑监督案件时,经审查,罪犯不具有隐匿财产、妨害执行等法定情形,应提出不予从严适用减刑的监督意见。  (二)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没收财产判项罪犯减刑监督案件时,应着重审查罪犯是否具有隐匿财产、妨害执行等情形。人民检察院可以采取实地调查、走访、询问执行地法院以及罪犯户籍地相关部门意见,与罪犯的管教民警和同监区罪犯谈话等方式,结合法院提供的罪犯财产性判项执行情况的材料、罪犯个人财产申报、狱内消费记录及狱内账户明细等材料,对罪犯在判决生效时的财产性判项履行能力进行实质化审查。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二十五条、第五百二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九条、第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审查财产性判项执行问题的规定》第九条案例七罪犯陈某某减刑监督案  【关键词】  累犯 毒品再犯 减刑从严情节认定  【要旨】  人民检察院办理毒品罪犯减刑案件,应当准确把握减刑从严情节的认定。对因同一毒品犯罪前科同时构成累犯和毒品再犯的,应认定罪犯只具有一种减刑从严情节,不应将累犯和毒品再犯作为两个减刑从严情节累加扣减减刑幅度。  【基本案情】  罪犯陈某某,女,1972年1月出生,户籍所在地重庆市万州区。  2013年9月10日,陈某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2014年10月5日刑满释放。2017年12月12日,陈某某再次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抓获,次日被该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18日提请批准逮捕。2017年12月26日,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检察院以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陈某某于当日被依法释放。2021年6月1日,万州区公安局因发现新证据再次将陈某某抓获后提请批准逮捕,同年6月2日陈某某被批准逮捕。2021年9月30日,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认定陈某某犯贩卖毒品罪,且系累犯、毒品再犯,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对违法所得人民币500元予以追缴,刑期至2029年3月15日止。2021年11月17日,陈某某被交付重庆市江北监狱执行刑罚。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线索发现。2024年5月,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下简称重庆检察一分院)在依法审查重庆市江北监狱拟提请减刑罪犯案卷时,发现监狱以罪犯陈某某系累犯、毒品再犯,具有两个减刑从严情节为由,拟对陈某某分别扣减一个月的减刑幅度。重庆检察一分院认为监狱对陈某某拟提请减刑幅度不当,遂开展调查核实。  调查核实。围绕罪犯陈某某具有的减刑从严情节,重庆检察一分院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审查监狱移送的案卷材料。通过审查罪犯陈某某历次犯罪起诉书、刑事判决书、刑事案件执行通知书、刑满释放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证实罪犯陈某某2013年因犯贩卖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5年内又实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贩卖毒品罪,系因同一毒品犯罪前科同时构成累犯和毒品再犯。二是审查陈某某减刑案监区民警集体研究记录、监区长办公会记录、减刑评审会记录及监狱拟提请减刑幅度相关材料,了解监狱对陈某某扣减减刑幅度的原因。监狱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以下简称《减刑假释规定》)第七条,累犯和毒品再犯都是从严适用减刑的情节,陈某某同时具有该两个情节,应当累加扣减减刑幅度。三是召开专家论证会听取意见。经论证一致认为,参照《全国法院毒品案件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毒品案件纪要》),“对于因同一毒品犯罪前科同时构成累犯和毒品再犯的被告人,量刑时不得重复从重处罚”,据此规定精神,罪犯陈某某系因同一毒品犯罪前科同时构成累犯和毒品再犯,在计算减刑幅度时不应作为两个从严情节累加扣减。四是全面审查罪犯陈某某悔改表现。经综合审查陈某某服刑期间改造表现相关材料,其能够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完成劳动任务,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可以适用减刑。  监督意见。重庆检察一分院审查后认为,监狱未考虑到罪犯陈某某构成累犯和毒品再犯系因同一毒品犯罪前科的情况,参照《毒品案件纪要》的规定精神,不应认定陈某某具有两个并列的减刑从严情节。2024年5月11日,重庆检察一分院向江北监狱出具了建议调整减刑幅度的检察意见,江北监狱采纳了检察监督意见,对陈某某拟提请减刑幅度由原来的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调整为七个月。2024年5月15日,江北监狱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请对罪犯陈某某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监督结果。2024年6月18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陈某某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典型意义】  人民检察院办理毒品罪犯减刑监督案件时,对同一毒品犯罪前科同时构成累犯和毒品再犯的应认定为只具有一个减刑从严情节。《减刑假释规定》第七条将累犯和毒品再犯分别作为减刑案件从严掌握的情节。检察机关办理毒品罪犯减刑案件时,要准确把握和适用该规定。对于因同一毒品犯罪前科同时构成累犯和毒品再犯的,可参照《毒品案件纪要》中“量刑时不得重复从重处罚”的规定,按照一个减刑从严情节予以适用。对发现扣减幅度不当的减刑案件,应提出监督意见,确保刑罚增减依法有据,发挥减刑激励作用,实现宽严相济。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七十八条、第三百五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二条、第三条、第六条、第七条  《全国法院毒品案件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九条案例八罪犯陆某某减刑监督案  【关键词】  身份不明罪犯减刑 认罪悔罪 再犯罪的危险 实质化审查  【要旨】  人民检察院办理判决时“身份不明”罪犯的减刑监督案件,应当对罪犯身份情况开展实质化审查。对刑罚执行期间没有故意隐瞒真实身份,能够调查核实清楚且确有悔改表现的,监狱以罪犯身份不明不予减刑的,应当提出可以适用减刑的监督意见。  【基本案情】  罪犯陆某某,男,身份信息不明,自报1995年2月出生,云南省文山州人。  2016年9月29日,陆某某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责令退赔人民币1.06万元,刑期自2016年5月5日起至2026年11月4日止。2016年10月17日,陆某某被交付湖南省网岭监狱执行刑罚,后调监至岳阳监狱服刑。2019年7月31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陆某某减刑六个月,刑期至2026年5月4日止。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线索发现。2023年2月,岳阳市荆剑地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荆剑地区检察院)对岳阳监狱长期未减刑罪犯开展排查,发现陆某某多次提出减刑申请,但岳阳监狱认为陆某某身份不明,2019年后一直未对其提请减刑。  调查核实。荆剑地区检察院围绕陆某某身份不明原因和是否符合减刑条件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核实陆某某2019年以后未提请减刑原因。通过调阅档案材料、询问监管民警、罪犯了解到,陆某某曾于2019年7月31日被裁定减刑六个月,但2021年“两高两部”《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实质化审理意见》)规定,罪犯刑罚执行期间不真心悔罪,仍不讲真实姓名、住址,且无法调查核实清楚的,一律不予减刑。岳阳监狱以此认为陆某某属“身份不明”,未对其再次提请减刑。二是对陆某某身份开展实质化审查。通过查阅陆某某《入监登记表》、亲情电话记录、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等,发现有其母亲黄某的相关信息,经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亲子鉴定,证明黄某和陆某某确系母子。黄某表示,陆某某系在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农村家中出生,一直未办理出生证明和户籍登记。三是评估陆某某服刑期间表现。通过查阅计分考核记录、获得表扬情况、询问监管民警、同监区罪犯等,查明陆某某自2019年减刑后认罪伏法,遵守监规,服从管教,多次超额完成生产任务,确有悔改表现,符合减刑提请条件。  监督意见。荆剑地区检察院调查核实后认为,陆某某与黄某血缘关系明确,相关陈述真实,没有故意隐瞒真实身份,且已查证属实,不属于“在刑罚执行期间不真心悔罪,仍不讲真实姓名、住址,且无法调查核实清楚”情形,综合其改造表现,符合法定减刑条件。2023年2月20日,荆剑地区检察院向岳阳监狱建议对陆某某启动减刑。岳阳监狱于2023年3月24日以18个“0”临时编号替代公民身份号码向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对陆某某减刑五个月。  监督结果。2023年4月26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陆某某减刑五个月。同时,荆剑地区检察院联合岳阳监狱赶赴广南县为陆某某办理了户籍登记,获得了公民身份号码。陆某某被裁定减刑后,积极服刑改造,于2025年5月再次被减刑六个月。荆剑地区检察院监督岳阳监狱对另外6名身份不明罪犯进行清查,通过采取人脸识别、指纹比对等方法查实2人真实身份,帮助1名罪犯恢复被注销的户籍,监督撤销1名冒名顶替罪犯的减刑裁定。  【典型意义】  (一)人民检察院办理“身份不明”罪犯减刑监督案件,对于罪犯身份情况应注重调查核实。通过调阅罪犯档案、查询罪犯通信会见、汇款记录等综合研判罪犯身份的可核查性。对于非故意隐瞒,经调查核实可查明真实身份的罪犯,通过调取户籍信息、出生医学证明等有关材料,走访有关单位和知情人员,利用人脸识别、指纹比对、DNA鉴定等技术手段确认罪犯身份。  (二)对判决时“身份不明”的罪犯,刑罚执行期间没有故意隐瞒真实身份且能够调查核实清楚的,不影响适用减刑。《实质化审理意见》第九条,明确了“身份不明”罪犯减刑问题的适用。检察机关在审查“身份不明”罪犯减刑监督案件时,应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对于刑罚执行期间故意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表明其主观上不认罪悔罪,不能认定确有悔改表现。对罪犯无身份信息但如实陈述且查证属实的,或者因其他客观原因无法准确陈述身份信息但能够调查核实清楚的,应结合罪犯犯罪性质和具体情节、服刑期间一贯表现等因素,综合认定是否确有悔改表现,符合法定减刑条件的,可以适用减刑。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二条、第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第九条 【编辑:田博群】

津冀一体化海上应急联合演习在渤海海域举行

中新网长春9月27日电 (记者 郭佳)记者27日从吉林大学第二医院获悉,在该院康复医学中心,一名因伤被判定将终身瘫痪的患者近日重新迈开步伐,医生团队利用“脊髓接口+外骨骼机器人”技术,使其走出了人生奇迹。吴敏飞(右一)带领患者进行康复训练。(吉林大学第二医院供图)  这位患者来自吉林省扶余市,2024年12月遭遇严重车祸,导致颈椎骨折脱位并造成高位截瘫。手术虽然挽回了生命,但他四肢完全瘫痪。  该院吴敏飞教授带领的团队尝试应用国际前沿的脊髓接口技术对患者进行治疗。这一融合人工智能的装置植入颈脊髓损伤部位后,经过6小时调控,患者便出现手指和足趾轻微收缩迹象。两周后,他的四肢肌力逐步恢复,感觉障碍平面下降至膝关节。  三个月后,患者已能坐在轮椅上抬腿。随后,团队将脊髓接口与外骨骼机器人结合,制定分阶段康复方案,最终让他在助步器辅助下实现了独立行走。  吴敏飞表示,这一进展为更多瘫痪患者带来了希望。  目前,已有多位患者受益于这项技术。该院计划继续推进相关研究与临床应用。(完)--> 【编辑:刘欢】

海外华文媒体代表探访湖北人形机器人创新中心

厦门港的繁华,是一部跨越百年的迭代史。  百年前的厦门港,不仅是国内外航运贸易中转港,更是东南沿海贸易中心。  《剑桥中华民国史》中写到:近代厦门乃是“海上中国”的一个焦点。  但辉煌亦有没落时。  万国通商的商港在近代中国社会动荡中逐渐沉寂,一度成为海防前线。改革开放后,这座百年老港再次崛起。资料图:厦门港,海沧港区。  上世纪80年代初,厦门港恢复沿海客运航线并开辟集装箱运输。  2011年,厦门港成为我国第四个国际航运中心;  2017年,厦门港集装箱年吞吐量突破1000万标箱。  如今的厦门港已成为国家综合运输体系重要枢纽、国际集装箱干线枢纽港,拥有集装箱班轮航线达191条,通达54个国家和地区的151个港口,集装箱吞吐量连续八年保持千万标箱级别。  能在激烈的全球港口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厦门港的核心底气来自比拼效率。  在这里,平均在泊时间是1.06天,中小型船舶一般不超过一天就要出港,装卸效率位居全球前三。  这份高效,织就了“丝路海运”网络,朋友圈持续扩大。  厦门是“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支点城市。这些年,厦门港便以“丝路海运”为核心,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航线中构建起独特优势。  自2018年“丝路海运”开行以来,截至2025年6月,厦门港61条“丝路海运”命名航线累计开行12859艘次,完成1447.14万标箱吞吐量,占全国“丝路海运”总吞吐量的61.7%。  通过“丝路海运”的服务标准制定和评选,厦门港让全球海运效率得到逐步提升。  但厦门港没停留在单一优势里,而是顺着产业脉络延伸出更精准的服务。  近年,全球新能源市场火热,锂电池作为“新三样”之一,出口需求激增。厦门港敏锐抓住机遇,主动构建起适配新能源产品的“专属通道”。  一方面,厦门港口管理局与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厦门海事局联合印发全国首个针对集装箱式锂电池储能系统的海上安全运输指南;另一方面,启动海天、嵩屿、国际货柜、远海等四个码头的冷藏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项目建设,规模体量全国领先。  “量身定制”服务让厦门港成了福建锂电池出口首选港。  2023年以来,福建省锂电池出口连续两年破千亿元。2025年上半年,福建省锂电池出口635.68亿元,稳居全国首位。其中,厦门港锂电池出口量占福建省96%,成为名副其实的新能源出海大通道。  不仅如此,厦门港还利用海铁联运突破地理的局限,高效链通全球市场。  与青岛港、天津港等可以依托北方广袤腹地不同,厦门港内陆腹地曾局限于闽赣地区,但通过大力发展海铁联运成功打破地理边界,将服务范围延伸至中西部省份。  除了南昌至厦门海铁联运天天班,厦门港还打造了麻城—厦门石材出口、南平—厦门家具出口、三明—厦门化肥出口等特色线路,将内陆腹地与全球市场紧密相连。  2025年上半年,厦门港集装箱海铁联运业务保持快速增长,完成作业量7.57万标箱,同比增长21.7%。其中,湖北—厦门海铁联运箱量同比增长3.95倍。  如今,厦门港不仅是驱动福建港口经济的核心引擎,更是中国联通世界的重要支点。  当“丝路海运”电商快线两天把跨境包裹运至马尼拉,当满载储能集装箱的巨轮驶向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当湖北麻城的石材通过海铁联运远销欧洲……这座百年大港正以前所未有的活力,在全球贸易中扮演着愈加关键的角色。  (“三里河”工作室)--> 【编辑:刘阳禾】

南宁台胞中秋前夕联谊 共话融合发展新篇章

“中国随处可见无现金支付,社会运行高度数字化。”  “我十分赞同习近平主席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治理理念”。  这是马来西亚副总理兼能源及水务转型部部长法迪拉近日在北京接受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专访时作出的评价。  应中国政府邀请,法迪拉于9月17日至23日对中国进行访问。在回国前夕接受总台亚非中心记者专访时,法迪拉以自己在中国的亲身经历,高度肯定中国发展成就,点赞中国数字技术与生态治理成果,并表示马来西亚将积极借鉴中国的先进经验。-->  “中国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令人印象深刻”  法迪拉介绍说,此次访华他先后到访南宁、重庆、北京等地,深入考察了中国在清洁能源、数字技术、生态环保和水资源利用等领域的实践。他说,中国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这里随处可见无现金支付,社会运行高度数字化,而信息传递的高效性同样值得称道。”他举例说,“我今天下午即将返回马来西亚,提前就收到了中国南部地区的雷暴预警。这充分体现了信息技术在安全预警领域的应用,其高效、精准的特性切实保障了民众安全”。  “绿色之城见证中国生态治理显著成效”  作为负责能源与水务领域的政府官员,法迪拉表示,他通过此次行程见证了中国在清洁能源和生态治理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法迪拉对习近平主席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理论价值和践行成果表示高度赞赏。  他举例说,“重庆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作为一座多山城市,重庆在生态治理方面成效显著,我愿称其为‘绿色之城’”。北京优美的生态环境,也让法迪拉感受到中国生态治理的成果。他说,“我发现,如今北京大街小巷虽车辆往来频繁,但曾经的雾霾已被清新空气所取代,生态环境的改善十分显著”。  “马中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正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法迪拉在专访中表示,马中两国通过贸易、投资、创新和人文交流等领域的务实合作,已成为促进区域繁荣与稳定的重要力量。他说,“通过走访中国多地及多家企业与机构,我深感其中有许多先进经验和技术值得马来西亚学习、借鉴和引进”,“两国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正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他希望马中进一步加强在可再生能源、数字智能技术和水资源管理等领域的合作。  采访结束后,法迪拉为总台题词:“感谢中国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为促进马中两国交流发挥的桥梁作用,期待总台继续推动双方在各领域的友好合作。”  记者丨梁靓  编辑丨张弘  审核丨鲁晓冬  审定丨张雯雯  监制丨张晖 【编辑:付子豪】

山东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中新网桂林9月27日电(罗融检 文明珏)9月26日,2025年“中国铁建”ITF国际网球大师赛(MT200)灌阳站在广西桂林市灌阳县开赛。  本次赛事为期4天,设八个年龄组别,涵盖男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和混合双打四个项目,共计27个单项。比赛吸引了来自中国、加拿大、美国、葡萄牙、日本、厄瓜多尔等6个国家和地区的180余名网球选手同场竞技。图为比赛瞬间。罗融检 摄  为展现地方文化特色,组委会为参赛选手和来宾准备了富有瑶乡风情的文化礼包,内含广受大众喜爱的灌阳油茶以及传统美食麻园粑粑等当地特色产品,让来自世界各地的朋友们在挥洒汗水的同时,也能品味地道风物,感受浓郁的民俗文化。  灌阳县委书记王凤玲表示,本次赛事由MT100升级为MT200,是灌阳继2024年成功承办MT100赛事后的全面跃升。此次升级不仅是对全县体育事业发展的充分肯定,更是对城市综合办赛实力和治理水平的全面检验。灌阳县将始终坚持“办赛精彩、参赛出彩、发展增彩”的理念,全力以赴做好各项赛事保障工作,为全球网球爱好者搭建一个高水平、高质量的交流平台,让每一位参赛者在竞技的同时,充分感受美丽瑶乡的独特魅力与人文温度。图为赛场。(无人机照片)罗融检 摄  据悉,本次赛事由国际网球联合会、中国网球协会、广西球类运动发展中心、桂林市体育局、灌阳县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本次赛事将以“体育+”为核心抓手,进一步推动灌阳县体育事业与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助力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体育赛事,并持续擦亮广西体育旅游示范县品牌。(完)--> 【编辑:刘阳禾】